2009-08-31

非分之想

(in response to sun0's "夢想")


在香港, 夢想/理想不是太多, 而是太少了. 大眾傳媒經常提及對抗不幸的勵志故事, 甚至將之說成眾人的榜樣, 各位同學要向他們好好學習之類. 至於熱血的台詞則多, 更深入民心. 如果你以為這代表社會鼓勵人有夢想, 就大錯特錯了. 之所以有這些報導, 這些台詞, 正正顯出夢想的缺乏. 物以罕為貴. 如果全香港人都是努力學習天天向上, 就沒有振奮人心的需要.

我們身處的社會最會教人安份守己, 做該做的事, 不作非份之想. 必須承認, 我們每一個人的見識都太過短淺, 因此只能仰望那些真正瘋狂而能實現的夢想之餘, 不但沒半點嘗試的勇氣, 更會大驚小怪, 感歎『這些機會都不屬於我』, 然後搬出大事大非去扼殺他人的夢想. 原因並不難懂, 不過是因為我們身在香港這個沒有夢想的城市, 耳濡目染之下, 也覺得自己不應有甚麼目標. 甚至是想也不敢想.

從來, 夢想就不是拿來吃飯的. 沒有夢想的人生, 不過是較沒趣, 或從另一個角度看較輕鬆罷了. 人人都有夢想, 但只有當他們察覺到夢想有實現的可能, 才會努力將之完成. 下定決心並不容易. 之後能持之以恆更不容易. 但當然, 被功利的大部份人稱讚為努力的都是成功人士. 不成功的話, 只會被看作傻瓜來嘲笑, 然後遺忘. 因此, 被讚揚的人, 並非因其努力, 而是因其成功而被稱讚. 社會看重的是甚麼, 必須看清.

(本段離題, 可跳過不看) 真的硬要說自由市場跟夢想有甚麼關係, 就只有自由市場提供一個有可能以合理手段實現夢想的環境. 但自由市場最能展現適者生存的定律. 從來沒有把夢想捧上天之餘, 更是最殘酷最有效最實際地消滅不符現狀的夢想的機制. 即使存在奉行自由市場而同時讚揚夢想的地方(的確有這樣的地方), 也決不是香港. 在自己搞不懂或沒想清楚的時候請不要亂下定論, 誤己誤人.

更重要的是, 夢想本來就不完全是個人意志的結果.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運動員, 藝術家這些, 若不是在足夠年幼, 年幼得無法自行做決定的時候開始日夜鍛煉, 就極難達成. 至於腦力勞動的專業, 大多數人在下決心的時候根本就不清楚, 亦不可能清楚這些專業是做甚麼的 (大家不妨回想一下決定大學主修的理由), 自然更不可能預料自己在這些專業中可能達到的高度. 因此能夠認清甚麼是可達到而甚麼不能達到, 往往要經過挫折, 是多是少, 因人而異. 能夠接受自己的限制, 因而降低要求, 或是盡力一點一滴地進步, 甚至放棄, 都是需要勇氣的. 每一項都是個人的選擇, 輪不到旁人指指點點.

只有夢想而不付出, 並終日活在幻想之中, 是當然要罵的. 只有夢想而不付出, 但仍過著正常生活, 沒甚麼所謂吧. 至於『太過』努力而不肯放棄的人, 又有沒有被罵的理由呢? 個人覺得, 任何人即使有付出巨大努力的經驗, 也沒有批評的資格. 畢竟我們是旁人, 不會明白這些人各自如何熱愛夢想, 為實現付出了甚麼努力. 輕輕一句『方向不正確』, 『一廂情願』之類的指控, 或是將他們一概形容為盲目任性, 對這些人不公平之餘, 亦欠尊重.

至於該做的事又是甚麼? 因人而異. 我能不能告訴別人他該做的事? 大概不能. 因為我對他的了解不夠, 對事物的價值判斷也不同. 我不會強行說甚麼有些人覺得他該做想做的事. 執著這些細節毫無意義而會令人忘記全局. 但任何一個對自己足夠誠實的人, 都會思考自己該做些甚麼, 在理想和責任之間權衡輕重. 不思考自己的責任, 大不了生活交際家庭統統亂七八糟, 一時三刻也死不了的. 但這些同樣是個人的事, 輪不到旁人指指點點.

面對現實, 接受現實, 是認命吧? 每人早晚都會有這種妥協. 畢竟個人力量有限, 能做的改變太少/, 妥協也不是些可恥的事. 但在妥協之餘, 按自己的能力, 一步步向現實討價還價, 也未必是不可能的事. 雖然最可能的結局是終有放棄的一天, 但也不急在一時. 因為認命有麻醉的作用, 習慣了便難以回頭.

以我輩的年紀, 如有接受失敗的餘裕, 不妨一試. 多一種經驗, 即使無益, 也不會有甚麼大害. 大不了就是浪費一些時間和機會. 同樣地, 沒有絕對的對錯, 只在乎各人承擔風險的能耐.
忠於自己的志趣, 忠於自己的處境, 不妄自菲薄, 不自視過高. 是不是太過理想的心境?

拿點火氣出來吧, 年輕人.

p.s. 本文不過是再次表達筆者對以偏概全, 似是而非的憎惡, 附加對認命的人怒其不爭. 如果有人覺得認真就輸了, 在下在此深表歉意. 如果在下同樣以偏概全, 似是而非, 則再三表示歉意, 並煩請指證. 但我已經盡量寫得保守了, 畢竟是些自己也不太明瞭的事.

2009-08-29

地圖


用少於一分鐘畫出來的地圖, 自然不會怎樣準確. 雖然本來畫這個圖的目的就不在於準確, 而是提供一個大概形狀的概念. 與非常喜歡地圖的同學臨摹地圖關系不大, 畢竟我絕不會做這麼累人的事.
 
個人一直認為能夠憑空畫這個圖是常識的一部份. 一個人, 不論讀甚麼學科, 不知道自己身處的世界的形狀, 或無法從中指出自己身處的位置, 都是說不過去的. 而只能畫出輪廓仍是不夠的, 至少也要從中指出較重要的地貌及國家的位置, 才算是一個較完整的圖象.

可能有人會說, 這些資料, 隨便在網上或書中也能找到, 完全沒有記住的需要, 其實不然. 因為一個完整的圖象並不等同於一項項個別資料, 即使能找到一幅幅漂亮的圖表, 當中也沒有個人更深的認識. 要解釋這種微妙差別可不容易.

最近開始感到個人的"地理"知識太過不足. 除中國, 歐美等傳媒會報導的地區外, 個人對鐵幕以東的國家可說是毫無概念, 更不用說南半球了. 除此以外, 光是知道地貌及政區仍覺得不夠, 因此要稍為留意交通及銀兩的流向. 也要開始熟讀Google earth, 看看不熟悉的城市的模樣.

2009-08-19

煩膠政策

相信大家都會收過推銷各種商品 (: 手機轉台, 保險, 宗教等) 的電話. 推銷員之所以會知道自己的電話號碼, 自然是從各種街上的問卷調查, 甚至是不為人知的買賣中取得. 因此大部份人都會在問卷上填上假電話, 這是常識.

一但得到閣下的電話號碼, 體貼客戶的公司自然會日以繼夜地告知閣下各種優質而物超所值的服務. 沒人性如在下, 自是二話不說便掛上電話. 但如此關心閣下的公司自然不會因你一時糊塗而放棄. 每隔一兩個月便來一通電話也不足為奇. 我稱之為煩膠政策.

在下如此不客氣, 家母也看不下去, 說在下太不近人情. 請想一想, 打電話是推銷員的工作, 接電話不是我的義務. 我不對這些來電亂說一通, 浪費他們的時間, 才是正確的做法. 不是嗎?

回歸正題. 煩膠政策很簡單, 就是不斷向你灌輸同一項資訊, 直至你不得不回應. 這種技術看似效率頗低, 其實是非常穩妥的. 因為大部份人都容易相信別人的說話, 容易被說服. 當有人告訴你, 你正面臨巨大危機, 又有甚麼甚麼研究證明的時候, 不感到膽怯是騙人的. 制造了"解決這個困難"的需要後, 自然要告訴你一個簡單的解決方法, 讓你感到如獲大赦. 這是基本中的基本, 若你就此上釣, 根本不需動用戰術. 使出煩膠政策, 是要當你一時間未能接受, 隔幾天便跟你說一次, 兩次, 三次, 直至看似買這種產品是常識. 在這種重覆又重覆, 感到厭煩之餘又覺得不無道理, 不買才是怪人的時候, 你還能堅持己見嗎? 這就是煩膠政策的能耐.

向你推銷的人, 跟你素不相識, 自然能夠眼也不眨地令他閉嘴. 但若那人是同學, 朋友呢? 這可有點難辦了. 總不能一下子就拒絕吧. 向你推銷的朋友甚至更不客氣, 覺得你有聽他推銷並光顧的義務. 那怎麼辦? 個人的想法非常保守, 就是講錢傷感情一來, 說到錢的問題, 個人可是不會考慮任何人情; 二來, 朋友是朋友, 生意是生意, 還是不要混為一談為妙, 因此即使真的要買某種東西, 除了圈子很小的團體, 如天文愛好者之類的, 也不會經朋友進行交易. 這不過是為了避免無謂的爭拗.

若煩膠政策隨之而來, 那怎麼辦? 需知道煩膠為在下平生最恨的其中一種人, 對付煩膠, 個人可是毫不猶疑地殘忍. 現在下介紹一個極為有效的方式對抗, 就是在msn的人名中按下"封鎖連絡人", 不費一秒便解決所有麻煩. 但你能夠狠心至此嗎?

這就是最可恨的一點. 但我們還是不要把人看成從朋友身上拿好處吧. 不這樣想, 在感覺上會愉快一點.

p.s.
相信不少朋友也像我這樣對朋友間的傳銷感到不耐煩, 但也不會刻意為此寫如此決絕的文章. 如有意見, 請務必告訴在下.

亞歷山大的將道

(小學生式閱讀報告)
書名: 亞歷山大的將道
作者:J.F.C.Fuller

很久以前, 從亞歷山大帶著各種學者遠征, 沿途建立希臘化城市, 已知道此人不止是一個好戰的軍人. 本書詳細解釋亞歷山大作為將領的軍事天才, 以及作為君主的政治手腕, 稍為補充了這段短暫的歷史知識, 也知道了少許那個年代的勢力分佈及戰爭模式. 亦改變了一直以為遠征波斯是以弱勝強的想法, 畢竟國土的大小未必與國力有關.

但在分析歷史背景, 及以史為鑑的段落, 作者立論一廂情願, 有欠客觀. 特別是在講述亞歷山大其人的時候過份注重"英雄式"的描述, 像極了銀英傳寫萊因哈特大帝的段落, 將主角寫成武神似的, 以一本"分析"為主的史書來說, 實為不妥.

看 過作者把亞歷山大捧上天的描述, 卻感到與他最相像的人是孔明, 雖然這是毫無根據的. 兩人最相似之處是, 同為一國最重要的人, 主要的才能卻是謀略而非治道 (也沒甚麼根據), 大部份時間亦花在戰爭上. 有人會說, 這不過是因為亞歷山大生命太短, 沒有守業的時間. 不過這當然是死無對證了.

2009-08-15

三種觀星

星空一成不變, 卻又令人百看不厭. 話雖如此, 在不同的眼光下的星空, 也各有其有趣之處.
第一種是"Object-Oriented"模式, 可說是一種類似集郵活動. 簡單來說就是找出每一個在望遠鏡能力範圍內的深空天體. 到了極端, 甚至會查看每晚出現的人造衛星或某些不知名的月面地貌. 跟所有考驗技術的活動一樣, 難度越高的就越吸引 (當然包括天王星, 海王星及彗星), 好看與否則是次要. 一但進入這種模式, 便會感到異常緊張, 可說是一種病態. 以目前個人及儀器的能力來說, 這種模式只適用於冬夏兩季 (自然是由於銀盤上下佈滿各種較光, 較大的深空天體). 在不熟悉的春秋星空之下, 狩獵深空天體只會增加挫敗感. 不過觀星最大的好處是, 與任何人的壽命相較, 被觀察的星空可說是永恆不變的, 因此根本不必因現時的技術及儀器不足而著急.

第二種稱為觀景模式, 就是像看景物般看星空及附近的地景, 自是屬於完全感情用事的範疇. 不論是薄紗般的雲層透出星光, 與天空互相輝映的繁星之海, 夜明前呈現琉璃色的天空, 黎明時份天邊的紅雲, 等等, 都是夜空令人難忘的景像. 諷刺的是, 其中不少在『觀星』的角度上絕對不受歡迎. 因此也只有在不太適合觀星而走投無路的夜裡, 才能夠專心享受這些景色.

第三種為群體模式. 大家躺在星空之下, 說盡各種有營養和沒營養的話, 偶然的流星, 人造衛星不過是點綴. 近來, 大概因為OO觀星太辛苦, 便開始疏懶, 在觀星活動時不自覺地總會變成這樣. 不過話說回來, 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看星, 不是嗎?

可以看星的晚上實在不多, 也不由得你怎樣選擇今晚該怎樣看該怎樣看了. 因此一般來說, 一但遇上合適的天氣, 便要立即聯絡所有可能參加的友人. 真的時間緊逼時, 即使只有一人一鏡也要毫不猶豫出發.因為這樣一年也去不過十次, 對大家來說都是難得的機會.

2009-08-09

奇獸

中大山頭, 仍有小量未遭破壞的樹林, 據聞當中仍有野生動物棲息. 過去無緣遇到傳說中的野豬, 獼猴, 箭豬. 較特別的就要說在文廣附近曬太陽的石龍子, 及被車輛輾斃的蛇.

前天晚上約八時回校開會, 走在池旁路時看到一隻像松鼠的動物走進樹叢, 便停下來. 看到樹叢外露出的狐狸尾巴, 已知道不是松鼠. 再說, 松鼠又怎會像埋伏般躲著不動呢? 未看到牠的真面目, 當然不甘心離開. 便一動不動地站著等, 因怕稍為移動會把牠嚇走, 連相機也不拿出來.等了一會, 終於走了出來, 以野生來說可說是很龐大的動物. 目測尾一呎半長, 兩吋粗, 身一呎長, 面的中軸為白色條紋, 兩旁為棕色條紋, 再外為黑色條紋. 一輛車駛過, 牠嚇得又躲回樹叢, 卻仍露出狐狸尾巴. 再過一會兒, 又走了出來, 不時雙腳站立, 嗅嗅呆站的我的鞋頭. 突然又橫過馬路, 像是靠尾部的力量跳上對面的牆, 躲進樹叢離開.


在這幾分鐘, 我幾乎不動地站在行人道的中間, 望著樹叢. 對途人來說, 是很礙事的. 可是他們似乎完全察覺不到有異, 經過的人無人有望向樹叢一次, 甚至是牠橫過馬路時如此顯眼 (超過兩呎長的動物), 也沒有人抬頭一望, 只轉心的看眼前的路. 難道人真的這麼欠缺好奇心嗎?

一直相信這隻是『鼬鼠』, 便到wiki找各種鼬鼠的名稱再找圖, 卻無一與牠的特徵吻合. 幸運地遇到正確的圖, 才知原來是果子狸.

總算看見所謂的奇獸.

2009-08-08

解密

本來, 秘密就是不可告人的事. 但總有人會把所謂的秘密告訴別人. 要告訴甚麼人呢?

有些人 ,口沒遮攔. 即使是多麼好的朋友, 也永不錄用.

有些人, 不論多麼要好, 你也不會告訴他甚麼, 因為他好杯中物. 酒量越好就越危險. 因為他們不知進退, 或成為眾矢之的, 不灌不可.

有些人, 分明是老實人, 但你不會告訴他甚麼. 因為他太老實了, 問甚麼便會答甚麼.

千萬不能讓記憶力好的人知道秘密, 他不懂得遺忘, 特別是遺忘重要的事.

有些人, 分不清事情的輕重. 有意無意便說出他人的秘密.

有些人, 分不清事情的輕重. 會輕易將自己的秘密告訴不熟悉的人, 考驗聽者的良心.

有些人, 對保密的危機意識高到接近神經質的地步. 日夜受自己折磨, 也不容易.

還有些人, 從來都不用想這些事. 因為他沒有個人的秘密, 也沒有他人的秘密. 真有這樣的人嗎?

不是每人都有聽到秘密的資格, 或是吐出秘密的資格.

取得這樣的本錢, 是日積月累的功夫. 可以是無意, 也可以是處心積累的.




, 能相信嗎?

, 能相信嗎?

2009-08-04

用心挑選的紀念品

吝嗇加上極度不夠朋友, 一看就知我這個人是不會買手信寄明信片的. 更何況早就說好了, 出門在外要完全忘記香港, 自然不會想這些事. 即使不是要完全忘記香港, 整天想著要買甚麼給誰, 光是想像已覺得麻煩, 絕對不符合在下的作風. 因此, 看到有朋友大量入貨, 或一張張明信片地寫, 除了佩服其夠朋友之外, 亦不能說甚麼了.

其實也是算有的. 自從境外團後, 便發覺帶特別的酒精飲品回來, 聚會時每人嘗嘗也不錯. 可惜今次想帶回來的那種, 喝起來連自己也接受不了, 自然無法帶來送人, 只得作罷. 比較接近明信片的, 也只有在網吧清空記憶卡時順便電郵回家, 附上幾幅新鮮拍好的照片而已.

也會為自己找有特別意義的紀念品. 最好當然是不用花錢, 隨手拾得的落葉, 石塊. 笑甚麼! 除了因為花鳥蟲魚向來都是個人的興趣, 過去亦花了一些時間去收集, 辨認這些東西之外, 更重要的是, 大概沒有甚麼比一地獨有的花木更有代表性了. 書本亦是常見的紀念品, 例如因為太喜歡某博物館而忍不住買的藏品圖錄. 當然, 也不是說絕不會買『正常一點』(亦即為遊客而設) 的紀念品. 遇上足夠特別或看上去好吃, 且價錢合理的物品, 亦不會吝嗇.

旅遊書, 導遊等經常會告訴你, 去到甚麼地方可帶回甚麼手信, 並專誠帶你到一些買手信的地點, 實在可笑. 撇開利益輸送不說, 這種刻意『構作』出來的紀念品真的有意義嗎? 我看未必. 就如集中了中國貨和中國菜式的唐人街, 遊客區賣的, 不過是滿足『遊客』這個種族的需求, 與真正的本土特式沾不上邊. 有朋友說, 即管做做遊客該做的事吧. 只能當笑話聽聽吧.

香港好歹也算是旅遊城市. 看過了人力車, 假帆船, 污煙瘴氣的昂平, 以及天星碼頭山頂赤柱的商店, 明明應該最能明白何謂『賺遊客錢』而不會上當. 但我看到的確是相反的情況, 實在奇怪.

獵影

遠走高飛, 拍照留念, 是將近理所當然的事吧.

的確, 拍照在保存記憶方面最有效率. 由遠至近, 由大至小, 每棟樓宇, 每一朵花, 每架車輛, 每一張臉, 不須百分一秒便能盡錄. 雖然與全面的記憶相比是大大不夠, 但因為其簡便, 很多人已滿足於此.

那我會拍些甚麼呢? 各個參觀的地方自不代言. 至於博物館, 則早已決定只會拍展覽廳的人和佈置而不再拍展品. 若真的喜歡就乾脆買一本圖集, 反正怎樣拍也不會拍得比官方的好. 而城市漫遊的時候, 順著視線拍拍街景; 純作記錄用途, 會拍交通工具和食物. 同時, 個人對花鳥蟲魚等風物頗感興趣, 又因這些東西同樣顯出一地的特色, 因此必會拍些未看過的生物.

在街上, 隧道, 車廂內左影右影時會想, 別人會否介意被拍? 生於香港, 到處都可看到拿相機的人, 根本不會理會拍與被拍. 但去到不熟悉的地方, 可能稍為會顧忌, 心想別人可能不喜歡像動物園的動物那樣被拍, 甚至根本不喜歡遊客. 因此, 到了看上去不太安全的地方, 還是會把相機收起. 不過在一般公共場所仍不會理那麼多, 先拍了再算.

看別人如何拍照也是非常有趣的事. 到了所謂的景點, 看到眾人把鏡頭指向同一方向, 可說是相當沒意思. 因為有太多旅遊書, 明信片等樣版, 很多人還是要把臉擠進這個景色之中, 仿佛不這樣照一張就像沒到過這裡似的. 就這樣, 同一地點, 每天都會產生數以萬計完全相同的照片. 更有趣的是看被拍的人. 獨行的人自拍或是請他人幫忙, 多人一起的便輪流拍, 大多都是正正常常拍了便算. 可是亦有些人, 正經的, 一張; 姿勢A, 一張; 姿勢B, 一張; 跳起來, 一張; 時間拿捏得不夠好, 再來一張. 在旁看著, 心道, 真是辛苦了.

, 對了! 不得不提閃光燈. 現在每部相機都有閃燈, 初始設定多為自動, 即由相機因應目標的光暗判斷是否需要閃燈. 本來是一個方便的措施, 卻會對古蹟或展品造成嚴重破壞.

但在記錄之餘, 總會希望加一點自己的想法. 如果能夠發現眾人所未能察覺的角度, 並透過鏡頭, 有效說服別人這種視角的有趣之處, 亦是可喜. 有了這種想法, 走路時自然要眼觀八面. 同時, 看別人取景的角度也很重要. 畢竟一個人的觀察力有限, 往往要借助他人的視線去發現更多有趣的視角. 多人拍照的地方, 可能代表非常好的角度; 只有一兩人的地方, 則更加要重視. 因為多數人都是拍了最好一處的便滿足, 不會環顧四周, 尋找更有趣的角落.

話雖如此, 自覺最近拍得越來越爛, 因懶惰和節省時間而草草按了快門便走. 頂多只會想想甚麼三份一比例, 曝光不足或過度等. 太多抱著碰運氣的心態. 說是認真, 只有少數幾次會呆等雀鳥起飛或降落的一刻, 大著膽子伏下來把鏡頭貼近昆蟲, 或是等船及其引起的餘波平伏下來. 而大多時仍仗著記憶卡的容量而亂來, 實在令人汗顏.

不是葡萄(是有一點點啦), 個人覺得帶大機去旅行是很傻的. 機身, 加上一兩支鏡頭, 甚至還要背著腳架, 重量可不是說笑的. 再說, 帶大機的朋友大多是對相片要求較高的. 每當要拍的時候, 自然要拍多種不同的曝光, 以及一些合用的特殊效果. 在即影即有的情況下, 更是不把照片拍得完美便不肯罷休. 除非拍照是去旅行的主要目的, 如某友人決定預留兩天拍攝雅典衛城晝夜的每一個角度之類, 否則還是帶輕便相機較好. 一來能大大減輕負擔, 要拍長曝光也只須一只不足二十厘米高的腳架, 或倚著平直堅固的表面即可; 二來在狹窄, 低矮, 多人的地方亦能活動自如. 缺點當然是自由度不足, 無法隨意對焦, 曝光配搭不多, 焦距未如理想等等. 但看在節省時間的份上, 亦不失為一件好事. 唯一的缺點是要經常提防扒手. 不用手緊握就要放進上鎖的背囊.

每次收拾行裝, 把相機和記憶卡收好的時候都會對自己說, 要將之看得比性命更寶貴.
因為這裡藏著回憶的三分之一.

p.s.
自問未至於盲目生產爛相, 但以在下那丁點的技術和求其的態度, 根本沒有資格寫有關攝影的事. 不過好歹也拿著相機好一段時間了, 也想寫一點淺見. 讓大家見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