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6

要寫下來 (經大幅修改)

自信能記住親手寫下的一字一句。趁記憶猶新之時,多麼無聊瑣碎的事也要寫下來。打字還是要想,但寫是不用經過大腦的。不想浪費偶爾的遊思妄想。沒有咬不知怎樣寫便畫吧,雖然畫的不知所謂。文嚼字的閒暇,除錯字外不可有修改的地方。未寫完也不准睡。明天自有明天要記下的東西。光靠照片是不夠的。寫下來也是一種snapshot在沒有電腦將太多資訊強灌腦中,以至為處理資訊而忘記更重要的書寫之前。聽說回去要全部電子化。在完全電子化之前,要把這本簿看得比性命更重要。雖然日後每次翻看也會竄改當初的感覺。但只因為想寫下來,就寫下來了。

最後,簿寫滿了,忘了把筆帶走。

2009-07-25

城市漫遊

記得當初之所以會在香港各處亂走, 不過是有感於自己太過依賴鐵路而對街道一無所知. 因此便想透過走路來構築腦海中的一幅地圖, 順便省下一些交通費. 本著走沒有鐵路的地方, 不拿著地圖, 迷路的話就借助太陽及巴士站的路線圖, 每看到分叉路就走進去的原則, 也走過了不少地方. 甚至有幾次與幾位同學像行山般走過一些習以為常的景色. 這樣斷斷續續做了五年, 純以市區(包括新市鎮)來說, 還差香港仔及屯門至元朗的一段. 結果是, 對街道的認識一點也沒有增加, 對城市卻產生了一種非常特別的感覺.

可能這是『鄉土情懷』的一種吧. 看著深夜被路燈照得發黃的街道; 猶如湖心的玻璃幕牆上的月影; 陰暗狹窄的街角; 霓虹燈放出的又紅又綠的霧氣; 黎明之時在四周一片灰藍之間的紅雲; 都是令人心動的景象. 特別是單獨走在路上時片刻的寧靜非常難忘, 為此甚至經常要特地選一個有適當心情的晚上一再重遊.

一直都想在其他城市中漫步. 沒有甚麼特別的原因, 不過是相信每個城市的景色都不同. 有了主意, 卻又沒有下定決心到較近的深圳和廣州走走. 第一次想付諸實行已是兩年前的境外團的時候. 出發前還特地到中央圖書館影印了所需的地圖. 最後因住的地方不配合, 只在其中一個路過的城市走了一會. 在現在看來, 這實在是太簡單了, 只不過當時不但沒有走完的決心, 連想也沒有想過.

不是每個城市都能激起遊人漫遊的興趣. 不過一但有了這個念頭, 是有可能像著魔似的不斷地走. 在某個我稱之為『任一角度, 由遠至近都是完美』的城市的山上, 竟產生了走到最遠處的紅瓦片的念頭, 而最後的確做到了. 太誇張了吧. 是很誇張, 但這種感覺或許是只此一次, 能夠這樣稱讚一座城市或許也是只此一次. 因為第一次已有了太過份的驚喜, 說不定以後會看得麻木. 也並非沒有到了這個地步的人. 因此讓腦袋休息是極其重要的.

那麼, 走路時看的是甚麼? 最自然會看的當然是四周的樓宇. 不論是燈火通明, 包著玻璃幕牆的高樓, 紅瓦片下每個窗戶都有不同雕飾的民房, 還是青瓦白牆, 都令人著迷. 每一棟樓宇都與別不同, 憑記憶是記不來的, 甚至是拍不完的. 但無論如何, 這是漫遊, 不是建築之體驗. 了不起的話也只能回去找相關的畫集看看.

再進一步, 是要看車輛, 人潮的流向; 商鋪的生意和價錢. 雖然不住上十年八載, 要了解一個城市如何呼吸, 作息是不可能的. 但總有一些內容能在表面看得出來, 以下簡述一些我的視角. 想知道市民住哪裡, 在哪裡工作, 看看早晚車輛的流動有何不同; 看一個地區主要有甚麼商鋪, 便可知道甚麼時候這裡最多人; 要粗略知道當地的人工作. 收入如何, 看看旅行社辦甚麼團, 去多久, 團費多少; 想知道生活是否悠閒, 可看人, 車是否禮讓(不禮讓未必是沒禮貌的表現, 有可能是因為有需要趕快做完的事); honour system是否表示人人都懂得守規距; 排隊買東西看看服務態度怎樣; 逛書店看當地人喜歡看甚麼書, 每本多少錢, 找到的話會看當地寫中國的書, 看看寫的題目是甚麼(也只能用猜的). 要看這些並不難, 重點是要找出這些視角, 須要多靠自己的常識和想像力.

更進一步, 是直接看人如何走路, 如何談話, 有甚麼神情和動作. 這是我做夢也想不到可做和要做的事, 感謝一位朋友的提點. 因為經驗尚淺, 說不出甚麼心得. 其中一件有趣的事是與途人比較步速, 看看自己是否過快. 感覺上看這一重不會得出甚麼結論, 不過是一種非常特別的眼光.

最後一步是要完全脫離現實, 想像在這個場景中一些不是正在發生的事. 例如在人潮擁擠的道上想象現在街上空無一人, 或相反想像夜半無人的街上熱鬧非常. 除了這些完全憑空捏造的情景, 有很多要借助小說, 電影及音樂營造的不真實的場境. 以特定城市為背景的作品有很多. 必須承認個人是看這些作品看上癮的. 但這樣做是有壞處的. 這些東西看多了, 會令人對一地產生很多不合理的期望, 以至到了朝思暮想的實地卻可能會失望. 這種想像很難, 但最大的問題卻不過是經常忘了做這件事.

每一重各有各的有趣, 其難處亦不同. 一般人之所以會覺得後兩重非常詭異, 不過是因為要做到不但困難, 連發現這一重也不容易. 當然, 要甚麼都看是不可能的, 不得不作取捨.

漫遊, 不限於步行. 任何足夠慢而不阻礙視線的交通工具都是很好的選擇. 正因為慢, 才有足夠時間讓自己淹沒在城市之中, 或看遍每一個細節. 而不阻礙視線, 不僅是指地面上的交通工具, 而且必須是能夠任意開窗的交通工具. 真正要欣賞景物的話, 不但要時常清潔眼鏡, 連車上玻璃窗的反光和污漬也不能容忍. 要明白這一點很容易, 試試在火車上拍照就行了. 想當然, 合符全部要求的交通工具並不多. 在有足夠多水的地方, 民用渡輪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而港島北岸幸運地有獨一無二的雙層電車, 不論是在寧靜的深夜還是污煙瘴氣的中午, 都提供了很好的視角(不是廣告).

走的方法也有文章. 有人喜歡望著目標前進, 相信只要看到目標, 就一定能到達. 個人較喜歡曲折的路線, 盡量多繞過不同的地方. 明知目的地的方向, 走的路卻要與之成直角. 因此要迷路實在太容易, 又因為不帶地圖, 只能靠巴士站的路線圖和鋪位的門牌找路. 最近的另一種做法是, 連目的地的方向也不用理會, 即管迷路. 不耐煩就乾脆問路人好了. 之所以能夠這樣做, 不過是因為信奉隨機性, 相信亂走的話總會有意外收鑊.

但漫遊是有其限制的. 在不安全的地方落單是愚蠢的舉動. 當你看到遍地都是碎酒樽, 商鋪的窗戶有裂痕, 隧道內有惡臭, 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有人欺負露宿者, 便要懂得在夜裡遠離這個地方. 更不用說有閉路電視下貼著『為閣下安全著想, 這裡設置了閉路電視』告示的街道了.
應該用怎樣的心態去漫遊? 這是一大難題. 個人對外公佈的說法總會是:不理會步行的路程有多長, 不理會步行了多久, 不理會進行的速度有多快. 在乎的不過是過程中看到了甚麼, 感受了甚麼. 挑戰自我甚麼的完全與我無關.

但到了實際進行時, 總會希望走得越遠越好. 特別是『旅行』的時候, 簡直是非要走到地圖的盡頭不可. 而事實上的確做了幾次, 雖然不是故意的. 到這麼遠的地方, 也是為特別的景色. 不然, 為走而走只會白白浪費體力, 沒有意義. 因為『地圖』是騙人的. 任何一個地方, 不論多麼沒趣, 只要你告訴人, 這是邊界, 其魅力便會大增. 人總會喜歡『登極』的感覺. 這就是明明沙頭角和赤柱並不特別(要說其特別之處, 不過是代表香港的極北和極南)卻要特地以此作為目標的原因. 但邊界是沒意義的. 地圖以外不過是更大的地圖. 最諷刺的例子是機場派發的香港地圖, 只包括中西區灣仔區及油尖旺. 雖說已能滿足一般旅客, 但在漫遊的角度下不過是笑話, 更不用說香港值得一遊的地方還多的是.

應該用怎樣的步調去漫遊? 也是一大難題. 因為『旅行』的時間實在太寶貴, 總會越走越快, 甚至在心裡催促自己不要只顧拍照. 這樣當然是不好的. 只顧眼前的路, 便看不到背後的景色. 匆匆走過, 自然不是享受. 因此要強逼自己像走在電車路上或城門河畔那樣慢下來, 靜下來, 一秒一步

最大的難題是漫遊期間應該怎樣給腦袋怎樣的工作. 一個人散步, 最易胡思亂想. 一邊看著景物, 一邊讓意念在腦中不斷轉動的感覺很好. 運氣好的話或可想到甚麼有趣的東西. 這時趁記憶猶新, 找個地方坐下來寫一會, 也是令人感到愉快的事. 但轉念一想, 走在特別的地方, 卻只顧日常也會想到的題目, 豈不辜負了眼前的景物? 因此另一個常用的做法是全神貫注地聽和看. 簡單來說就是眼觀八面, 耳聽八方了. 不但要看, 更要把景物牢記在心中. 當遇上合眼緣的景物, 便花幾分鐘拍一張自覺過得去的照片. 有趣歸有趣, 這樣做可是相當費神的. 至於難度最高, 最享受的做法, 是連景物也不理會, 只看氣氛. 個人只能在一種情況下做到——寧靜的深夜走在被照得昏黃而空無一人的道上. 實際上是只有三條路線: 1) 中環至西灣河的路中心; 2) 科學園至大埔海濱; 3) 科學園至沙田. 所謂的氣氛已完全是個人的喜好, 因此不同的人做起來的結果會很不一樣. 而在陌生的地方, 心情會很不一樣. 這也是要在一地逗留較長時間的原因, 讓自己裝作熟悉這個地方, 甚至能在短短幾日間重遊一地, 然後便能生出所謂的氣氛.

漫遊期間有兩種心情是大大有害的. 一個人, 晚上走在完全言語不通的地方, 說不害怕是騙人的. 每逢聽到遠處有談話的聲音, 便不能不提高警覺. 當背後有幾個半醉的人, 自然會想到他們可能不懷好意, 便會急步走到較多人的地方. 甚至是用逃跑的心情趕快離開. 但是害怕對漫遊是完全沒有幫助的. 如此神經質只會減少散步的趣味, 更不用說會無法專注欣賞街景. 因此, 有逼令自己走遠一點的晚上, 有以酒精降低警覺的晚上, 有完全忘記害怕的晚上, 亦有巧遇友人而不怕落單的晚上. 雖然必須假定身邊所有人都不懷好意, 對外公佈仍會說, 一點也不用怕.

在炎熱的天氣背著為自己體重三分一的行李走了超過一小時的冤枉路, 在燈光太暗看不到地圖, 又沒有路牌的地方找不到路, 會氣急敗壞是人之常情. 只會罵自己之前為甚麼不看清楚地圖, 甚至是故意不看地圖, 卻自作聰明地亂走, 白白浪費時間和體力, 而且是隔天就會重覆同樣的錯誤. 但同樣地, 氣憤也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迷路的話, 就乾脆慢慢看這個在計劃之外的地方, 然後輕鬆地走回原本的路線吧. 咒罵就限於一分鐘內完成. 不斷掛在嘴邊只會影響心情. 果然, 碰壁是能鍛煉涵養功夫的.

至於疲累的感覺呢? 每天連續十小時不坐下來, 即使心情上不覺得累, 腰腿也會投訴的. 但旅行本身就是好勞惡逸的活動. 休息, 是辜負晴朗天氣並浪費時間的無聊環節, 因此不在考慮之列. 天氣炎熱的時候, 完全不去想『熱』這回事, 不嘗試降溫, 便不會覺得熱了. 既然能夠無視疲倦, 自然算不上是負面的感覺. 但連續不斷地運行時, 機器總會出問題. 這是出乎意料的. 因為個人總相信在城市中自己能夠想走多遠就多遠. 以日常悠閒的步速或許有可能. 但如上述所說, 總是傾向越走越快. 這樣走著, 竟到了走一步痛一步的地步. 這時便不得不讓步了. 畢竟漫遊是非常長遠的活動, 必須確保機器能夠長期正常運作.

實驗證明, 對個人而言, 上述的城市漫遊只適用於足夠大並足夠多變化的城市. 很容易理解為甚麼要足夠大. 三小時內能走完也說不上甚麼漫遊. 足夠多變化卻是非常主觀的感覺, 視乎看得有多深入. 在自己生活的地方, 由於對人和事較為熟悉, 走到外人看上去多麼無聊的地區也會覺得有趣. 但作為旅客, 大多時只能膚淺地從街景判斷, 即最外的一層. 這也是沒辦法的. 另一個結論是, 以城市漫遊的步調走在鄉郊是完全行不通的. 的確, 城市本來就是新陳代謝較快的地方. 個人和環境不配合只會增加無謂的痛苦. 要調較速度的一個可能的做法, 是在走慢一點的同時, 把頭腦稍為停下來. 始終做不到. 大概是因為這裡是一座城市, 一座不懂得休息的城市.

2009-07-14

太陽信仰

寫在夜幕低垂之前

曾經有三年看太陽的日子
不論有雲無雲, 只要白晝看到天空有圓盤的形狀, 就能做事
畫下一團團黑子和白班
雖然不會像某人般講究, 要用硬度不同的鉛筆畫黑子的不同部份
這樣畫了三年, 即使畫下來的東西沒甚麼科學價值, 至少也完全懂得了怎樣"看望遠鏡"
太陽卻突然靜了下來
即使如此, 還是留下了一張張無黑子的黑子記錄
更何況有了PST這件新玩具, 可看到太陽的另一面, 而且是變化得較快的一面
一般來說是日珥吧, 運氣好的話可看到耀班及附近繞成磁力線形狀的物質
仍是百看不厭
比看白光容易中毒得多了. . .大概每半年就會有一次生出想要solar telescope的念頭
對外詐稱觀星二百次, 也不完全是行騙

入大學後, 本來有些意欲繼續記錄
但光滑的太陽的確是令人提不起勁
當然還有其他原因, 但沒有一個好的說法
對外公佈時只會說是玩厭了

眼睛就是生命, 決不能受任何傷害
但有些時候, 總會讓自己狠狠瞪著太陽一會
就像為了特別的歌而破例把音量校到最大
稍為受強烈一點的刺激

第一次看太陽的特別現象是1995年日偏蝕, 當時只拿著塗上墨水的膠片看了幾眼
下一次已是八年後的水星凌日, 因為多雲, 也不記得看不看到太陽上的圓點
之後的金星(2004)及水星(2006)凌日發生時, 天氣晴朗, 總算較為滿意
凌日的確是罕有, 但只是抱著看有趣的東西的心態, 看完便算了
除了金星那一次比較特別, 上一次(1882)的目擊者應該全都不在人世了. 除了幾張相片(當年的科技)外沒有任何其他證據. 因此說我們看的是首演也不過份.

但全蝕可是完全不同

對天文人來說, 日全蝕可說是人生頭等大事
不少人都同意, 如能看過日全蝕, 極光, 大彗星及流星暴, 便能死得瞑目
至今只完成了兩個半項: 17P/Holmes強充半顆大彗星, 2003年獅子座流星雨只看了前半場
希望能在雙眼仍運作良好的時候完成餘下的項目

要說大彗星十年一遇的話, 2000年代已有McNaught, 但只在南半球可見
哈雷又要等五十年 (2061), 活不了那麼久的機會高達八成
只能繼續碰運氣

現時對流星暴的預測相當不準確, 因此以後也是只能碰運氣

極光嘛. . .相當昂貴. . .即使負擔得起也捨不得用在這裡

啊對了, 其實有第五項 (也許應稱之為第零項, 以示其重要性及實現的難度) — 異星夢, 在某處看到完全不認識的星空. 當然, 一開始就不期望這項能夠實現. 在太空館intern兩個月時寫過簡單的skyshow, 飛到天狼星觀星, 就當作已經完成了.

今次既然是類似朝聖的活動就需要虔誠一點
齋戒就免了

結尾還是那句老說話
Clear S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