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4

續-寫下來

暑假的三個月, 寫文章前所未有的勤力. 有些日子每天不經思索就產生一千多字, 未寫完也不准睡覺; 有些日子整日都花在文章上; 有些日子, 一高興便填上一兩句然後放下; 當然, 更多的是偷懶的日子.

一向都容許自己花很多時間作文. 寫一篇文章所需的知識是不滅的, 不是我的知識, 就是能輕易找到的知識. 但寫作的興致是轉瞬即逝的, 因此不可以擇日再寫, 而總會強逼自己在一個晚上把文章完成. 但實行起來, 就越覺得不可行. 以往的解決方法是, 每當有想寫的題目而沒時間動筆, 便在blog中作隱藏條目, 像在討論串留名般作一記錄, 以後有空才補寫. 這種做法實在天真. 想出題目是很容易的, 之後快樂地寫下每段要點亦不用太多時間. 但要將重點一一理清可真的要花不少時間. 特別是在沒有所需的知識時, 要另外找資料, 看明白才可繼續; 又或是 高估自己的能力, 想令文章無所不包的時候就麻煩了. 顯然, 要在一個晚上完成這兩件事都不可能. 更嚴重的問題是, 耗費無窮的時間會輕易讓寫作的興致溜走.

要解決這些問題, 其中一個方法是遠離電腦. 遠離電腦, 亦即遠離GoogleWiki. 這樣寫下來的東西可能沒那麼穩固, 全面, 但勝在快捷. 也因沒有了標準答案的監視而得到胡言亂語的藉口. 遠離電腦, 改用紙筆的另一個好處是寫的過程比較暢順. 自己打字速度太慢, 因而心走在字之前; 用寫的卻可追上心的速度, 因此能夠寫出打字時不敢寫出來的沒有根據的話.

現在的做法是平行處理兩至三篇文章, 每篇由寫下題目至完成需時十五分鐘至超過三星期不等. 這樣寫會比較輕鬆. 其中一篇遇上困難, 就先寫另一篇吧. 甚至平行處理每篇文章的各個段落. 容許自己慢慢完成, 因而減少文章夭折, 亦不會被忽然想到的題目打亂進度. 但在平行處理的政策下, 必須改變一貫因『興之所至』而寫作的態度, 而要每天對文章的篇幅和內容作大大小小的修改.

本來有『每日只寫兩小時, 每星期兩篇』的計畫, 可惜仍未能下定決心實踐. 進行『有紀律』的寫作並非因為想成為作家, 更不是裝出作家的樣子, 而不過是想令寫作在生活中變得更重要, 同時亦更好地抓緊日常的遊思妄想.

因為日常生活中沒有寫作的習慣, 寫書面語要花點時間是無法避免的. 了解到這一點, 最近盡量避免寫口語, 並減少點列而將之整理為段落. 說真的, 文章在展示資料和思路方面的效率不高, 但習慣也好, 偏見也好, 不將文字包裝成文章也好像不能見人, 正如不將大堆文章包裝成書就無法登大雅之堂. 因此這些寫作也算是練習的一部分 這是不是寫『文章』的唯一理由呢? 一時間也說不準.

為甚麼會喜歡寫? 有感而發, 不得不寫的時候自不待言. 記事作為紀錄或供日後懷緬也是理所當然. 但就個人而言, 明顯地更多時候是寫個人對事物的理解. 這樣做是因為寫作跟胡思亂想和討論不同. 後兩者都是即時, 快速, 容易離題, 較少引用參考, 亦不可能有完整的記錄. 寫作則剛好相反. 坐在熒光幕前, 或是隨身帶備紙筆, 想寫多久, 找多少資料, 如何展開題目, 完全聽憑自己的意願. 因此胡思亂想和討論就像飛行, 可以看得很多很遠, 但看不清楚; 寫作則腳踏實地, 緩慢卻能夠細味每一個細節.

對自己寫出來的東西有甚麼要求? 詳細, 清楚, 準確. 期望與現實有多大差距, 讀者應該心裡有數, 無須多言. 雖然個人聲稱內容就是文章的一切, 但文字作為內容的載體, 總不能太過馬虎. 因此為了解何謂『好的中文』亦作了一些努力, 但因過於離題, 按不下表. 暫時的結論是, 根本沒有這一回事. 因此尚可以繼續容忍『文筆中至中下, 略欠組織, 全文過於繁覆, 硬要在一篇文章內寫多於一篇文章的內容, 讀起來讓人不耐煩』的文風.

既然說出了對自己的要求, 可想而知, 個人儘量避免寫與『詳細, 清楚, 準確』相反的文章. 但我看到的是, 在經『一般』渠道看到的文章當中, 不詳細的, 很多; 不清楚的, 較少; 不準確的, 最多. 個人討厭任何人自高身價. 但我實在無法認同這些『寫作』, 自然亦會儘量避免寫這樣的東西. 之所以這樣, 不是硬要為文章分甚麼高下, 而是出於對理性的強烈愛好, 才無法容忍這些文字.

要追究為甚麼會有極多不詳細, 不清楚, 不準確的文章. 自知自己寫作, 多少也不太清楚, 因此不談. 至於不詳細及不準確跟習慣有關. 字數太多本來就會令人望而生厭, 因此為了令文章有人看, 自然要限制篇幅而犧牲詳細及準確. 對問題過份簡化, 解答更是一句起兩句止, 然後自我感覺良好. 讀後回應, 亦是一句起兩句止, 加上沒有仔細閱讀和思考後的扭曲, 之後沒完沒了的罵戰開始. 大眾對文字和思考的耐性, 僅此而已. 沒錯, 我是在說大眾把文字看作消耗品, 沒用過就棄掉. 這也沒有甚麼不妥. 但若連作者也將自己的文章看作消耗品, 到頭來受害的是自己. 不是說要為文章留下甚麼長久的意義 (因為本來就沒有), 而是至少要保持個人對『好文』的眼光.

即使不介意大眾不把文字當作一回事, 你可能會想, 該會有認真的人閱讀. 可惜會拿起文章來讀的人本來就少. 其中會認真閱讀的人, 亦即懂得尊重文字的人更少. 這些人當中, 自以為學力與文章的作者相約, 因而同樣不會認真看待這些文章的人不在少數. 在這麼嚴苛的篩選之下, 最後真正會看一篇文章的人只有小貓三兩隻. 試問其中又有誰會接受了文章的思想呢?
想到這裡, 便能明白一己的文章影響力之微. 因此能夠放棄『文宣』方面的考量, 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 雖然用時不少, 並不過於輕鬆愉快, 有時甚至不會太舒服, 但僅作自娛亦相當理想. 不是在說有志難申甚麼的, 純是看清了現況罷.

畢竟, 作為百無一用的書生, 寫早已懂得的事, 寫裝懂的事, 寫毫無概念的事, 寫能夠發揮效用的文字, 寫過於理想的空談, 說穿了也不過是想為自己留下一點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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