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23

六月之星——政壇篇

民主黨
民主黨諸「君」一定很愕然/氣餒/深深不忿吧。他們萬萬想不到市民會將對政府和建制派的憎恨轉移到自己身上。更想不到在辛苦抗爭二十年後,在好像出現一點突破時,竟被一群「無知」青年冠以「背叛人民」的罪名送上斷頭台,實是冤枉。

我不是在曲線。民主黨確實有可能天真至此,相信與中央談判確有成果,相信這是有利市民的成果。至於各種陰謀論,在既無證據而無人相信民主黨的證言的情況下, 根本沒有討論的價值(說是這樣說,我心目中自有一套解釋。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我是多麼熱衷於創作異想天開的陰謀論。雖不會認真對待,但說想也不想就是在騙 人)。但單就結果論,民主黨忽然轉軑,放棄要求終極普選,更不肯押後表決日期,已表明對選民的不尊重,足以夠成「背叛」。

事先聲明,個人 堅決反對死刑。因此說斷頭台甚麼,自然不是認真要斬誰的狗頭,而是說這七//九人已完全失去年輕人的信任,不敢直接面對反對者,甚至連提也不提。在接下 來餘下的兩年任期,民主黨能怎樣為自己加分?即管拭目以待。若最終只能如禮義廉般動員地區鐵票,則可正式宣告民主黨的歷史任務已完,請退位讓賢。

而我,則貫徹「一次不忠,百次不用」原則,永不投票與民主黨候選人。有人會說這太武斷,會殺錯好人。但民主黨內部表決的結果,只令人更無信心。因此縱使極度困難,不自己走出來劃清界線,民主黨就成為候選人的負資產。
支持政府特首方案 237 反對 71
支持政府立會方案 246 反對 63

司徒華
司徒華不就是民主黨嗎?為甚麼要另外再談?

別說笑了。司徒華比民主黨重要得多了。不但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先驅,更堅守支聯會廿一年。只有最目中無人的人(黃毓民吧)才會不尊重此人。

但 司徒華已沒有甚麼可做。只倚往事企圖讓市民認同他現今的立場。但民主黨這手不過是飲鳩止渴。「年資」和「信任」本來就與「民主」「法治」相違背。當一個 「民主黨員」訴諸自己的年資,換取選民信任時,已是黔驢技窮。這種伎倆或許能夠維持有相當年紀的市民支持,因為這些市民記得議員的功績;但對沒有過去的青 年卻必然無效。因此才會兩度出現辱罵司徒華的一幕。而這正是有理無謀的表現。

中國人給與老人太多他們不配受的重視(!全文最不得了的發言)。因此老人是萬萬碰不得的。我們唯一能做的,是任由他說。他說甚麼,市民聽得到,會判斷。司徒華再亂來的話,只會落得如董建華,曾憲梓,吳康民等「長者」的形象。因此,請你繼續吧。

建制派
一字既之曰,蠢。在中央失寵,還要被人抽水,當然不會高興。但以這批人的能力,說甚麼都只會自取其辱。現時的情況是「泛民」23人狗咬狗骨,何不樂見其成?

「_十後」
因為我有份做部份以下談及的事,讀者需要預期以下論述將更加主觀。

有 人認為是次抗爭中「行動」和「口號」過多而失去更重要的「內容」和「討論」。說得對極了,只可惜立法會不給我們時間。不過更重要的是雙方都把重點口號化 了,因此主力都耗費在晒馬之上而少有認真討論。敵人要玩甚麼,我們自然要作相應的對抗。但維持討論是真正重要的「民主成份」,是故主辦者和參加者都要有兼 顧兩者的自覺。當然,也不乏只喜歡做或只喜歡說的人。但個人當然是希望兩者兼得。不然,實在無異於精神自慰。

很高興看到不少不屬任何團體的自發活動。雖然短暫,但純粹出於個人的行動,動機最純而最富個人觀點。這是優於跟從團體之處。其弊在於眾說紛紜,難分真假。他人沒有相信一個無名小卒的理由,因此難以成事。

至於如何令參加者真正「參加」運動,則更是大難題。除了靠個別參加者主動找點事來做,主辦方亦要有邀請參加者做事的自覺,而非一味要求大眾跟從。模糊參加者與主辦方的界線,擺脫一般的授受,主客關係,能凝聚眾人之餘,亦展現了民主重參與的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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