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9

務實並不充份— 回應孔漢思「何謂真實的宗教」

引言
「宗教」毫無疑問是一個全球普遍現象。一般來說,宗教思想可分 為「世界觀」和「倫理規範」兩部份。不同宗教的側重各有不同,內容各異,以對「真」的認知有異為根本。 這些差異因不同宗教的信眾同時身為不同國家,民族,社會崗位的一員而被擴大。國仇家恨本已是麻煩的根源。在此之上再加上宗教上排他的教義[1](這個次序可以調換)賦與排除異己的行為合法性和合理性,在歷史上造成無數慘劇。

一種流行的辯解是認為這些慘劇不過是因信眾對教義的誤解造成,與 義的真偽無關。這種說法有其道理,但不足以服眾,原因有二。一,何謂正確解讀?信眾往往會以信仰解釋其他信眾的慈善工作,卻將出於宗教熱誠的暴行視為其個 人的誤讀,有輸打贏要之嫌。更何況同一個宗教中信眾對教義的理解已經千差萬別(新教的眾多宗派為最明顯的例子)。當人人都聲稱自己代表真理時,何者為正, 何者為誤,實是難以中立地判斷。二,為甚麼教義的誤讀會導致難以接受的結果?若教義本身沒有排外,煽動的意味,不論怎樣鑽牛角尖也不會得出暴力和仇狠。

無論如何,現代社會已不再容忍這些因宗教而產生的衝突。不同宗教的信眾,亦逐漸接受一個多元化,包容異己的社會。因此便開始求同存異的討論,試圖找出一些 判別「真實的宗教」的條件。本文將回應天主教神學家孔漢思(Hans Küng)在「何謂真實的宗教」("What Is The True Religion"[2] 一文中對這一議題的見解,指出其中不夠充份之處,並討論思考「宗教」這一問題時引發對政治及思考問題的態度兩方面的一些反省。

孔氏的提案
氏認定判別「真實的宗教」的絕對條件存在,因而譴責相對主義為「導致癱瘓」(crippling relativism)。他進而指出,信眾看待其他宗教,須要避免排他的絕對主義(orthodox exclusivism)和征服性的包容主義(conquering inclusivism)。因為個人的認知能力,不論理性還是感性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而各宗教都認為神是遠遠超越人的存在。自以為透過一己之智便能 了解終極答案而否定他人,不過是無知的狂妄自大。因此以上兩種將真理繫於一尊,自我封閉的態度並不可取,亦關上溝通的大門。

因此孔氏指出,各宗教與其為了獨占「唯一真理」而爭論不休,倒不如務實地按教義做好自己的本份;若旁人因信眾的行為而對他們的信仰產生信心,便能顯出該信仰的真確性。以此為出發點,孔氏提出一個「跨宗教」的標準:

一個屬於人的宗教,其信條與道德規範,及儀式與建制,若能促進人的自尊、價值和意義,並幫助他們得到有意義和豐盛的生命,則該宗教是真實(true)和正直(good)的宗教。反之亦然。

個標準強調宗教在現世的責任。的確,很多宗教都指出現世痛苦,邪惡而短暫;並紛紛指向一和樂安祥的來生。但這並不代表宗教能夠獨立於現世。但宗教作為社會 現實,不斷影響信眾及非信眾的生活。而世人確實以宗教在現世的表現,多於該宗教有多少客觀證據支持來得出其人對該宗教的印象。因此專注於入世地服務人群才 是信眾最應投入的事。

而孔氏對「唯我獨尊」的批評對傳統宗教的殺傷力極大。因為傳統宗教一般都是封閉性的,以一套固定的信念為其所宗, 能增減一字一句,後人的詮釋亦必須與整套信念無任何衝突。孔氏認為這種封閉性沒有根據之餘亦令各宗教無法溝通,因此應捨棄這種封閉的態度而容許教義有更大 的修改的空間。

從上述兩點可見,孔氏的提案將宗教的注意力帶回現世,並除去教條的束縛,的確為宗教的進步指出一條明路。接下來我將說 明, 這個提案未能充份解決判別「真實的宗教」的疑難。頭兩點針對從實用(pragmatic)角度看宗教的效力;第三至五點質疑孔氏提案中實用的著眼點人的 自尊;而第六點指出及格的「孔氏宗教」仍有不足之處,從而回應孔氏對無神論的批評。

. 迴避最具爭議性的部份
從實用角度判別宗教的真偽絕不夠說服力。孔氏提出的條件,只能讓旁人看到宗教在實效上的優越之處。但不論是信眾與非信眾,最重視的還是宗教「絕對超越的真實」。畢竟追求超越是宗教的起點。實踐不過是其附帶效果,雖然是宗教之所以為真實的必要條件,卻非其充份條件。

除了肯定超越的存在「無法被否定」外,孔氏完全沒有談及宗教的「世界觀」部份,亦與其他宗教即分歧最大而難以融通之處,又同時為最令人執著之處。現代哲學對於超越的存在的態度,不是全盤否定,就是持不可知論的立場,存而不論。個人較為傾向不可知論,但仍未感到滿意。或許當日後增加對人類心理發展的認識,或 許能夠更全面地評價『以心理投射解釋「絕對超越的真實」這個概念的產生』[3]的理論,可能會為這方面的疑慮提供一些啟迪。

. 真理是效用的基礎
氏對宗教在形上學方面的迴避亦產生另一重大問題。宗教對信眾在精神和現實生活的指導之所以生效,是因為信眾堅信他們在實踐真理。信眾之所以會遵從教條的指 導,是由於堅信這「絕對超越的真實」,而不是相信因遵從指導而能改善現實生活。若不重視這種信仰,信眾則根本不會有實踐教條的動力[4]。因此信仰與實踐 實是相輔相成。沒有實踐的信仰,與沒有信仰無異。沒有信仰,則根本不會有實踐。這是孔氏提案中「實踐重於理論」的一致命缺點。

. 就人的自尊這一標準的疑點
人質疑人的自尊這一標準是否足以作為普世宗教,不論何時何地的標準。歷史上看,這一標準源自歐洲的人本主義,而世界各地的人對「人的自尊」理解都不同。有 些文化強調獨立的個人,有些文化較看重個人作為群體的一份子。那麼,所謂「人的自尊」到底是何種自尊?為此下定義會否再次淪為「唯我獨尊」的心態;而接納 所有不同種類的「重人精神」又會否變為相對主義?

更重要的是,個人不肯定人對「人的自尊」這一價值的信心會維持多久。這種想法的由來是, 現代流行的宗教在誕生初期都因為與當時的社會規範不相容而遭到逼害,如早期基督教受羅馬逼害達三百年,佛教剛在中國扎根後出現「太武帝廢佛」等。但現今世界已大大改變,反過來譴責這些對宗教的逼害。由此可見,社會流行的價值並不長久。「人的自尊」,在現代看來,自然是理所當然。個人雖完全支持,且認同這是 人類進步的一個重要標誌,卻對以此作為一恆久的標準仍有保留。

. 信心與人的價值能否相容?
知性與感性同為人 心智的重要部份。宗教尤其看重感性,其中信心格外重要。甚至聖經中有對追根究底的譴責[5]。這個要求對本身側重感性的人來說自然不是甚麼問題。對以理性為主的人卻可說是苛刻。的確,信仰中有不少無法解釋的部份,只能選擇信或不信。但這不表示人不可以質疑。甚至對很多人來說,追根究底以至完全明白才是誠實 的表現。那麼,宗教是否要求人放棄追問?而這種要求是否與「真實的宗教應肯定人的價值」的主張相容?若不相容,則不是要承認宗教不能要求完全的信心,就是推翻這個主張。由於所有宗教都有「只能相信」的部份,前者實不可能。這樣的話,孔氏的主張可能完全站不住腳。

. 宗教團體的阻力
雖然原則上信仰是私人的事,但絕大部份宗教都依賴組織來維繫。而宗教團體在兩方面成為孔氏提案的阻力。

先,「團體」本身有削弱個人意志的危機。從好的方面看,組織能令信眾互相學習,互相扶持。這種效用卻有可能變為互相矇蔽,單純令信眾自我感覺良好而無法清醒。更重要的是,宗教團體作為現實團體,免不了宗教之外的因素影響。一個信眾對宗教的投入,不限於實踐教義;更與團體內的領袖、教友、甚至是無特定所指的 「信眾全體」關系密切。若不自覺將對神的付出順從轉為對團體的付出順從,則個人的意志將蕩然無存,自然談不上個人尊嚴云云。

其次,每一團體都有其保守性。這種保守性與封閉性相輔相成,卻與開放性格格不入。因此面對外界挑戰,宗教團體往往無法立刻反應(一個近期的例子為羅馬教廷對神職人員性侵犯案的曖昧態度)。至於面對內部要求變革,由於團體人數甚多而無法符合所有人的期望,同時又要維護團體本身的結構,因此不能容許頻繁並急劇的變動。就如孔氏本人,亦因「過激」的主張而在教內受排擠。

. 仍然難以回應現代的衝擊
從十九世紀到今日,傳統宗教面臨 大的挑戰來自科學。隨著技術的發展,科學方法能夠涉足過去認為只屬於純思辯的領域,如宇宙的起源與命運,生命的起源、道德情操的出現[6]等。到現時為 止,科學研究提供的答案,即使不與教義相衝突,也令以「超自然」作為上述問題的解釋變得多餘。而科學方法的成功,令任何誠實 的人不能再以「純是假設」、「純是理論」、「純是歸納的結果」來輕輕帶過。因此傳統宗教的當務之急,在於建立一種新的詮釋,讓教義能在最大限度上與科學不 相違。

但要達到這個目標有很大困難。傳統宗教跟純理性學問最基礎的分別,不在於前者有限度以理性來判斷真偽,後者純以理性作真偽的依歸;而是前者為封閉性,後者為開放性。主流基督宗教和伊斯蘭教都為封閉性;純理性學問雖有其保守性,但原則上仍為開放性。

閉性教義要配合開放性的學術有極大困難。因為封閉性教義已為很多問題提供一個既定答案。對沒直接衝突的問題,尚可被動地修正,如教廷接受演化論基礎上的智能設計論[7]。但可以預見,科學研究往後會提出更多刺中要害的挑戰,如自由意志或靈魂是否存在。當既定答案與研究的差距太大時,教義便可能出現真正的裂痕。

但要維持信眾的信心,這樣做實有其必要。先不說宗教作為一個擴張性的實體,必須找出有效的方法說服不信者而不僅僅訴諸短暫的激情。 以教內來說,若信眾誠實地運用理性,最終仍未能在個人層面上平衡信仰和理性,宗教撫慰心靈的作用便難以發揮。另一方面,若信眾到頭來完全反對理性知識而拋 出懷疑論、價值相對主義、甚至是「因為荒謬,所以可信」(credibile est, quia ineptum est[8]的口號,則令宗教再次墜入昏昧而失去生命力。

無神論是否無的放矢?
氏在討論絕對主義、征服性包容主義及相對主義之餘,亦批評無神論。孔氏認為,超越的存在無法被否定,無神論不過是對不認識並無法認識的事物的抗拒。的確, 人無法否定超越的存在。但這種無知充其量能得出不可知論而非有神論。再說,理性認識世界的過程是從已知到未知。若現有的知識足以解說一切現時所知的現象, 則沒有訴諸超越存在的需要。即使有未能解答的疑難,亦不能直接推出超越存在作解釋。這樣做正正犯下訴諸無知的謬誤。旁人當然可以指出這種方法令人受經驗的局限而不願看見難以接受的事物。但過去理性的成功足以為這種方法背書,可見生於理性的無神論並非無的放矢。

引申上述批評至政治層面
以上談及各種對宗教的批評,同樣可套用於其他有既定信念,會引發人的「宗教感」的場域。以下將會討論個人將上述批評引申至政治的反思。

宗教不同,現代社會對政治的理解不涉及任何形上學,因此能夠從實效方面判別政治思想的真偽。而事實上亦只能從實效上判別真偽。因為任何政治思想,在實踐之前都無法得知其後果。一些思想,在剛出現時被視為人民的救星,但付諸實行後卻帶來災難。所謂以史為鑑,當中有好一部份就是參照這些實驗結果而在現今嘗試避 免。

至於何謂實效,個人認為將「孔氏標準」稍加修改為
一個屬於人的政治思想,其法例與建制,若能促進並保障人的自尊、價值和意義,則該政治思想是真實(true)和正直(good)的。反之亦然。

便可作判別政治思想真偽的條件。之所以刪去「幫助他們得到有意義和豐盛的生命」,是因為現代政治體制以法治為貴,幾近盲目的機械,無法主動幫助人,更無法主 動觸及生命意義的問題。加上「保障」,則是以人是自私為前提,需保障人在個人發展的同時不阻礙他人發展,亦不受他人阻礙。

讀者可能會重 上文的三點的質疑,指這種西方價值未必是普世價值。個人認為,由於宗教與政治思想的性質完全不同,因不能如此套用。之所以適用於宗教,是因為宗教追求永恆 的價值。以一時流行的信念審度永恆的價值,自然不大可行。而政治思想則純是服務由個人組成的大眾。大眾本身沒有既定意志,因此要求個人次於一盲動的大眾實 在奇怪。反過來,以具有獨立意志個人這個組成社會的基本單位為出發點則合理得多。因此「未必是普世價值」的質疑並不成立。

而正如上述第 點對宗教團體的分析,政治團體亦有抹殺個人意志的危險。同樣地,對政見的信念不難轉變為對政治領袖,甚至「人群」本身的依賴。此外,在政治活動中,因一眾 「同志」萬眾一心而感受到一「大我」;並有感於這種特殊場域引發眾人高於平常的情操而產生近乎「宗教感」的感覺,往後因而努力支持這個團體而非信念本身, 亦不足為奇。這點就跟上文所說,信眾的「互相矇蔽」相類近。

由此可見,不論立場為何,「政見」亦足以構成一種類似宗教的信念。而政治作為群眾的事,又免不了種種因團體而抹殺個人的危機,必須引以為誡。

作為旁人的反省
一個沒有特別宗教傾向的知識份子來說,不將價值繫於一尊,接受經理性產生的結論,是為學的基本態度。但因為這種態度完全無法與宗教要求的信心相容,吾人必須考慮的是,這種態度能否套用於對宗教的考察上。盲目以這種觀點看宗教,不但是將一己之見強加於他人身上,更與吾人對宗教「排他」的批評相違。

人認為,以理性作為吾人為自己判別是非的準則是不可退讓的。因為現有的知識全都建基於理性之上。視放棄理性為讓步完全不切實際。但當吾人與宗教的信眾溝通 時,不能以純理性否定他人的信仰,亦不能抱征服性的包容心態,認為他人認識世界的方式較為次等。取而代之的,是從對方的觀點出發,盡量在理性容許的範圍內 理解他人的信仰。對於無法理解的部份,則在指出個人發現的矛盾之餘,只能接受對方「信心的跳躍」。吾人甚至要接受他人對「事實」毫不關心,只求內心安穩的 態度。這種對等的包容,就如現代社會提倡在最大限度之內接納多元的生活方式,是知識份子應有的胸懷。

這並不代表消極的全盤接納。要包容想上的差異並不困難。但宗教作為社會的一部份,無人不受其影響。對於一般宗教習俗,自然應該尊重。但當信眾試圖透過立法或教育等手段將社會改造成他們理想中的面貌,而又與吾人的價值相違時,作為理性的人應挺身而出,表達反對的聲音。這不僅是忠於理性的表現,亦與孔氏指宗教不能獨佔真理的信念相呼應。

總結
孔漢思作為教廷的核心智囊,能夠撇開一己的信仰,提出一種極包容的宗教觀,實在令人敬佩。其對相對主義和唯我獨尊的譴責,肯定一普世價值亦容許宗教開放地發展;而對實踐的重視,則令宗教以入世為目標,而非一味強調出世。

了解其貢獻之餘,吾人亦須了解這種種主張的限制。不強調絕對真理,導致信眾失去信心和實踐的基礎。以人的自尊為真實宗教的標準有其疑點,甚至本來就與信心 相違。孔氏的主張亦因宗教團體而無法避免地受到局限。而縱然開放如孔氏建議的傳統宗教,亦難以抵受科學帶來的衝極,及隨之而來的無神論。

孔漢思對宗教的判別條件亦能對判別政治思想的真偽帶出啟示。而政治作為一含有信條的群眾事務,亦免不了面臨與宗教相類的問題。上述對宗教的分析有不少可在此套用。孔氏對宗教的包容亦讓一般讀書人反思使用理性的態度。

教是社會現實。存在著各種不同的宗教是現實。各種不同的宗教不斷衝突亦是現實。不論同意孔氏的主張與否,相信宗教與否,若要避免衝突的發生,只有嘗試理解 一途。但當衝突無可避免而自己身處其中時,則必須按自己的理性加以抵抗,而非盲目尋求和諧。因為宗教與智性最大的交集,莫過於對「真」的堅持和執著。

參考資料及注釋
1.
此類經文甚多,僅舉一例:Quran Ayah: 65-66 47 O Prophet! stir the Believers to the fight. If there be twenty men among you, who show fortitude, they will overcome two hundred men, and if there be a hundred such men of you, they will overcome a thousand of the deniers of the Truth, for they are a people who lack understanding.
2. Küng, Hans (1986), "What is the True Religion? Toward an Ecumenical Criteriology", in: Journal of Theology for Southern Africa, Cape Town, pp. 4-23.
3. Freud, S. (1914). Some Reflections on Schoolboy Psychology.
4. James, William (1896). The Will to Believe.
5.
聖經 約翰福音 20: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6.
近期研究指,磁場對大腦的影響會改變人的道德判斷。見"Moral Judgment can be altered ... by magnet", http://web.mit.edu/newsoffice/2010/moral-control-0330.html retrieved on 10th May 2010.
7. Communion and Stewardship: Human Persons Created in the Image of God, plenary sessions held in Rome 2000-2002, published July 2004
8.
早期教父特土良的名言。後世筆誤為Credo quia absurdum。見"Credo quia absurdum", http://en.wikipedia.org/wiki/Credo_quia_absurdum retrieved on 10th Ma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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