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9

奇獸

中大山頭, 仍有小量未遭破壞的樹林, 據聞當中仍有野生動物棲息. 過去無緣遇到傳說中的野豬, 獼猴, 箭豬. 較特別的就要說在文廣附近曬太陽的石龍子, 及被車輛輾斃的蛇.

前天晚上約八時回校開會, 走在池旁路時看到一隻像松鼠的動物走進樹叢, 便停下來. 看到樹叢外露出的狐狸尾巴, 已知道不是松鼠. 再說, 松鼠又怎會像埋伏般躲著不動呢? 未看到牠的真面目, 當然不甘心離開. 便一動不動地站著等, 因怕稍為移動會把牠嚇走, 連相機也不拿出來.等了一會, 終於走了出來, 以野生來說可說是很龐大的動物. 目測尾一呎半長, 兩吋粗, 身一呎長, 面的中軸為白色條紋, 兩旁為棕色條紋, 再外為黑色條紋. 一輛車駛過, 牠嚇得又躲回樹叢, 卻仍露出狐狸尾巴. 再過一會兒, 又走了出來, 不時雙腳站立, 嗅嗅呆站的我的鞋頭. 突然又橫過馬路, 像是靠尾部的力量跳上對面的牆, 躲進樹叢離開.


在這幾分鐘, 我幾乎不動地站在行人道的中間, 望著樹叢. 對途人來說, 是很礙事的. 可是他們似乎完全察覺不到有異, 經過的人無人有望向樹叢一次, 甚至是牠橫過馬路時如此顯眼 (超過兩呎長的動物), 也沒有人抬頭一望, 只轉心的看眼前的路. 難道人真的這麼欠缺好奇心嗎?

一直相信這隻是『鼬鼠』, 便到wiki找各種鼬鼠的名稱再找圖, 卻無一與牠的特徵吻合. 幸運地遇到正確的圖, 才知原來是果子狸.

總算看見所謂的奇獸.

2009-08-08

解密

本來, 秘密就是不可告人的事. 但總有人會把所謂的秘密告訴別人. 要告訴甚麼人呢?

有些人 ,口沒遮攔. 即使是多麼好的朋友, 也永不錄用.

有些人, 不論多麼要好, 你也不會告訴他甚麼, 因為他好杯中物. 酒量越好就越危險. 因為他們不知進退, 或成為眾矢之的, 不灌不可.

有些人, 分明是老實人, 但你不會告訴他甚麼. 因為他太老實了, 問甚麼便會答甚麼.

千萬不能讓記憶力好的人知道秘密, 他不懂得遺忘, 特別是遺忘重要的事.

有些人, 分不清事情的輕重. 有意無意便說出他人的秘密.

有些人, 分不清事情的輕重. 會輕易將自己的秘密告訴不熟悉的人, 考驗聽者的良心.

有些人, 對保密的危機意識高到接近神經質的地步. 日夜受自己折磨, 也不容易.

還有些人, 從來都不用想這些事. 因為他沒有個人的秘密, 也沒有他人的秘密. 真有這樣的人嗎?

不是每人都有聽到秘密的資格, 或是吐出秘密的資格.

取得這樣的本錢, 是日積月累的功夫. 可以是無意, 也可以是處心積累的.




, 能相信嗎?

, 能相信嗎?

2009-08-04

用心挑選的紀念品

吝嗇加上極度不夠朋友, 一看就知我這個人是不會買手信寄明信片的. 更何況早就說好了, 出門在外要完全忘記香港, 自然不會想這些事. 即使不是要完全忘記香港, 整天想著要買甚麼給誰, 光是想像已覺得麻煩, 絕對不符合在下的作風. 因此, 看到有朋友大量入貨, 或一張張明信片地寫, 除了佩服其夠朋友之外, 亦不能說甚麼了.

其實也是算有的. 自從境外團後, 便發覺帶特別的酒精飲品回來, 聚會時每人嘗嘗也不錯. 可惜今次想帶回來的那種, 喝起來連自己也接受不了, 自然無法帶來送人, 只得作罷. 比較接近明信片的, 也只有在網吧清空記憶卡時順便電郵回家, 附上幾幅新鮮拍好的照片而已.

也會為自己找有特別意義的紀念品. 最好當然是不用花錢, 隨手拾得的落葉, 石塊. 笑甚麼! 除了因為花鳥蟲魚向來都是個人的興趣, 過去亦花了一些時間去收集, 辨認這些東西之外, 更重要的是, 大概沒有甚麼比一地獨有的花木更有代表性了. 書本亦是常見的紀念品, 例如因為太喜歡某博物館而忍不住買的藏品圖錄. 當然, 也不是說絕不會買『正常一點』(亦即為遊客而設) 的紀念品. 遇上足夠特別或看上去好吃, 且價錢合理的物品, 亦不會吝嗇.

旅遊書, 導遊等經常會告訴你, 去到甚麼地方可帶回甚麼手信, 並專誠帶你到一些買手信的地點, 實在可笑. 撇開利益輸送不說, 這種刻意『構作』出來的紀念品真的有意義嗎? 我看未必. 就如集中了中國貨和中國菜式的唐人街, 遊客區賣的, 不過是滿足『遊客』這個種族的需求, 與真正的本土特式沾不上邊. 有朋友說, 即管做做遊客該做的事吧. 只能當笑話聽聽吧.

香港好歹也算是旅遊城市. 看過了人力車, 假帆船, 污煙瘴氣的昂平, 以及天星碼頭山頂赤柱的商店, 明明應該最能明白何謂『賺遊客錢』而不會上當. 但我看到的確是相反的情況, 實在奇怪.

獵影

遠走高飛, 拍照留念, 是將近理所當然的事吧.

的確, 拍照在保存記憶方面最有效率. 由遠至近, 由大至小, 每棟樓宇, 每一朵花, 每架車輛, 每一張臉, 不須百分一秒便能盡錄. 雖然與全面的記憶相比是大大不夠, 但因為其簡便, 很多人已滿足於此.

那我會拍些甚麼呢? 各個參觀的地方自不代言. 至於博物館, 則早已決定只會拍展覽廳的人和佈置而不再拍展品. 若真的喜歡就乾脆買一本圖集, 反正怎樣拍也不會拍得比官方的好. 而城市漫遊的時候, 順著視線拍拍街景; 純作記錄用途, 會拍交通工具和食物. 同時, 個人對花鳥蟲魚等風物頗感興趣, 又因這些東西同樣顯出一地的特色, 因此必會拍些未看過的生物.

在街上, 隧道, 車廂內左影右影時會想, 別人會否介意被拍? 生於香港, 到處都可看到拿相機的人, 根本不會理會拍與被拍. 但去到不熟悉的地方, 可能稍為會顧忌, 心想別人可能不喜歡像動物園的動物那樣被拍, 甚至根本不喜歡遊客. 因此, 到了看上去不太安全的地方, 還是會把相機收起. 不過在一般公共場所仍不會理那麼多, 先拍了再算.

看別人如何拍照也是非常有趣的事. 到了所謂的景點, 看到眾人把鏡頭指向同一方向, 可說是相當沒意思. 因為有太多旅遊書, 明信片等樣版, 很多人還是要把臉擠進這個景色之中, 仿佛不這樣照一張就像沒到過這裡似的. 就這樣, 同一地點, 每天都會產生數以萬計完全相同的照片. 更有趣的是看被拍的人. 獨行的人自拍或是請他人幫忙, 多人一起的便輪流拍, 大多都是正正常常拍了便算. 可是亦有些人, 正經的, 一張; 姿勢A, 一張; 姿勢B, 一張; 跳起來, 一張; 時間拿捏得不夠好, 再來一張. 在旁看著, 心道, 真是辛苦了.

, 對了! 不得不提閃光燈. 現在每部相機都有閃燈, 初始設定多為自動, 即由相機因應目標的光暗判斷是否需要閃燈. 本來是一個方便的措施, 卻會對古蹟或展品造成嚴重破壞.

但在記錄之餘, 總會希望加一點自己的想法. 如果能夠發現眾人所未能察覺的角度, 並透過鏡頭, 有效說服別人這種視角的有趣之處, 亦是可喜. 有了這種想法, 走路時自然要眼觀八面. 同時, 看別人取景的角度也很重要. 畢竟一個人的觀察力有限, 往往要借助他人的視線去發現更多有趣的視角. 多人拍照的地方, 可能代表非常好的角度; 只有一兩人的地方, 則更加要重視. 因為多數人都是拍了最好一處的便滿足, 不會環顧四周, 尋找更有趣的角落.

話雖如此, 自覺最近拍得越來越爛, 因懶惰和節省時間而草草按了快門便走. 頂多只會想想甚麼三份一比例, 曝光不足或過度等. 太多抱著碰運氣的心態. 說是認真, 只有少數幾次會呆等雀鳥起飛或降落的一刻, 大著膽子伏下來把鏡頭貼近昆蟲, 或是等船及其引起的餘波平伏下來. 而大多時仍仗著記憶卡的容量而亂來, 實在令人汗顏.

不是葡萄(是有一點點啦), 個人覺得帶大機去旅行是很傻的. 機身, 加上一兩支鏡頭, 甚至還要背著腳架, 重量可不是說笑的. 再說, 帶大機的朋友大多是對相片要求較高的. 每當要拍的時候, 自然要拍多種不同的曝光, 以及一些合用的特殊效果. 在即影即有的情況下, 更是不把照片拍得完美便不肯罷休. 除非拍照是去旅行的主要目的, 如某友人決定預留兩天拍攝雅典衛城晝夜的每一個角度之類, 否則還是帶輕便相機較好. 一來能大大減輕負擔, 要拍長曝光也只須一只不足二十厘米高的腳架, 或倚著平直堅固的表面即可; 二來在狹窄, 低矮, 多人的地方亦能活動自如. 缺點當然是自由度不足, 無法隨意對焦, 曝光配搭不多, 焦距未如理想等等. 但看在節省時間的份上, 亦不失為一件好事. 唯一的缺點是要經常提防扒手. 不用手緊握就要放進上鎖的背囊.

每次收拾行裝, 把相機和記憶卡收好的時候都會對自己說, 要將之看得比性命更寶貴.
因為這裡藏著回憶的三分之一.

p.s.
自問未至於盲目生產爛相, 但以在下那丁點的技術和求其的態度, 根本沒有資格寫有關攝影的事. 不過好歹也拿著相機好一段時間了, 也想寫一點淺見. 讓大家見笑了.